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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有账无物设备进行进一步核查的通知

作者:设备管理科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21 点击量:

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资办《关于对固定资产账实情况进行进一步核查的通知》(可点击查看)要求,凡在2013年度设备清查盘点工作中发现了有账无物设备的单位,再次对有账无物设备逐一进行核查,以确保清查盘点结果的准确性。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年度设备清查盘点核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务必按时、保质完成核查工作,于20141031日前填写《2013年度有账无物仪器设备核查登记表》(详见附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fzhili@ hust.edu.cn,联系人如下:

主校区:戈缨老师,电话87540224-803

同济医学院:江敏老师,电话83692406-6

附件:2013年度有账无物仪器设备核查登记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41021



附件下载:
2013年度有账无物仪器设备核查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