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
申报与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提升我校本科教学实验室装备条件与水平,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校设〔2010〕2号)规定,经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启动2014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根据“十二五”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并结合近2年教学实验室建设立项情况,继续本着服务于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目标,大力提升学生实验、实践能力,以及扩展学生受益面、提高教学效益的原则,2014年重点支持面向全校学生的基础实验教学平台、面向学科大类学生的学科大类实验教学平台、院(系)技术基础实验教学平台,兼顾学科专业教学实验室建设;教学仪器设备配置方面突出设备的使用效益,并兼顾需求与使用效益之间的平衡。
所有拟申请2014年资助的项目,均须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申请,包括近2年已申请未获批的项目。
二、评审程序
1.形式审查。实设处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凡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2.方案初审。评审专家组将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实验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及学生规模,对各单位申报的建设方案进行初审,并向申报建设单位反馈初审意见。
3.现场考察。评审专家组对申报建设单位的实验室现状及是否具备建设条件进行实地考察。
4.集中评审。专家组将通过听取各项目组汇报、质询讨论、投票表决等程序对评审项目进行排序;对各项目仪器设备配置及申报经费严格审查,确定经费支持额度;依据2014年教学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总额,确定本年度建设项目及经费。
5. 报批公布。评审结果经校领导批准后,学校发文公布。
三、其他事项
1. 申报材料于2013年10月31日前报实设处实验室管理科。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2014年的申报与评审资格。
2. 评审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 实设处联系人:江琦,联系电话:87543349,邮箱:jq@hust.edu.cn。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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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