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
结题验收的通知
全校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校设[2010]12号)要求,并结合2012及2011年度各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计划,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10月开展对2012年及2011年立项尚未验收的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按学校批准立项的《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任务书》(2011年项目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内容和要求,全面检查项目实施及建设成果与效益等方面情况。具体包括:
(一)项目实施
1.配套经费及用房的落实;
2.经费执行情况;
3.计划执行情况;
4.实验教学项目、大纲及实验教材建设。
(二)项目成效
1.实验教学安排在培养计划中的落实;
2.拟开出的实验项目实际开出情况;
3.实验室开放及使用情况。
二、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填报《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学校成立验收专家组,对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程序为:听取项目负责人验收总结报告,现场考察实验室,查看相关材料,质询与交流,验收专家组集中讨论形成项目验收意见。
三、验收结果
验收结果分为“通过”或“暂缓通过”。对“暂缓通过”的建设项目,限期整改,复评仍未通过的项目,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验收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2份);
2.《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任务书》(2012年项目)或《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2011年项目)(2份);
3. 验收总结Ppt(不超过20分钟);
4.培养计划、课表、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等有关实验教学材料(1份备查)。
五、其它
1.各项目建设单位于10月8日前将《验收报告》、《申请书》(含电子版)报设备处。设备处联系人:江琦,电话:87543349,邮箱:jq@mail.hust.edu.cn。
2、《验收报告》模板可从设备处网页“文档下载”栏目下载。
3.验收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 《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一三年九月四日
附件下载:
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