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实验室:
为了确保各实验室在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现将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实验室负责人在节前组织人员对实验室安保及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确保节日期间实验室门窗关好、水电切断,确保探测设备能正常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
2、对实验室物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加强以下危险物品的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含国家管制的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精神及麻醉类药品、放射源、生物病原体、高压气瓶以及危险品废弃物等。
危险物品及其废弃物应合理收存,严禁随意放置。各类药品、生物病原体、放射源等,需要上锁保管的必须上锁,需要上双锁保管的必须上双锁,保管责任落实到个人。
3、节日期间,实验室门上应贴有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以备用,仍然对外开放的实验室要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实验室内务安全管理,强调规范操作,严禁人员在实验室留宿,同时要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紧急救助能力。
4、实验室应落实节日期间安全巡查人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果发生危险物品丢失、被盗、被抢等事件请及时与保卫处联系,电话8754111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