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院(系)实验室工作考核,拟于2013年1月15-16进入现场考察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做好接受现场考察准备。
一、被查材料
请各单位按《2012年度院(系)教学实验室工作考核方式与评分标准》(附件1)准备各种被查材料。主要包括:
1. 各项管理制度(除基本制度外,包括人员岗位职责、考核办法、安全管理体制及安全责任书、实验室开放办法等)。
2. 实验室运行费及配套建设与维修维护费证明材料(学院文件或经费卡等)。
3. 体现实验教学质量保障的相关文件(实验教学规范文件、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实验教学督导组及其他材料)。
4. 2012年(春秋季)教学计划(课表)或院(系)实验教学安排。
5. 全部课程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
6. 不少于2门课程、每门课程不少于2个实验项目、1个班级的实验报告。
7. 不少于2门实验课程的实验记录、实验成绩记录。
8. 实验室开放记录及体现效果的材料。
9. 不少于100台教学仪器设备清单、自制仪器设备清单(供考核组随机抽查)。
10. 实验教学、实验技术研究、实验室管理等方面的论文目录及期刊。
二、有关要求
1. 因大部分中心主任直接参与考核工作,请相关单位在考察期间另行安排专人负责引导实验室考核工作组(现场考察时间安排见附件2),并在1月11日前将联系人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考察期间,各单位仪器设备资产管理人员及实验室人员必须在场,随时接受质询。
2. 被查材料集中展示。
3. 保持实验室网站畅通。
现场考察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如安排的时间与各单位工作安排有冲突,请在1月11日前反馈给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江琦,电话:87543349
附件:1. 2012年度院(系)教学实验室工作考核方式与评分标准
2. 教学实验室考核现场考察时间安排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