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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和规范全校实验教学中心设备资产户头的通知
 
发布:     时间:2022-12-08 10:53:38     阅读次数:
 
 

各实验教学有关单位:

为便于学校、学院和实验教学中心准确掌握教学实验室设备台账并实施动态监管,减轻人工查对、统计的工作量,经研究,现开展实验教学中心设备资产户头清理和规范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1.设立实验教学中心设备资产专用子户头

实设处将在学校设备管理系统中,为各单位的实验教学中心设立新的设备资产专用子户头(隶属于单位设备资产总户头),户名为“****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各单位原有的设备资产子户头,如果存在与新设户头同名或名称相近的情况,需修改原子户头名称,以免后续建账、查账时混淆。

为完成上述工作,请各单位填写《实验教学中心设备管理户头清理申请表》(见附件1)。

2.清理和调拨实验教学中心设备台账

各单位实验教学中心专用设备资产子户头设置后,请各单位组织教学实验室设备领用人和相关管理员,进入设备管理系统,将属于教学实验室的设备从原户头调拨至实验教学中心设备专用子户头(不属于教学实验室的设备不要误调拨)。调拨工作全部可在线完成,操作手册请见附件2。

3.后续建账要求

(1)今后各单位为教学实验室购入或研制的设备,一律在实验教学中心设备专用子户头下建账(其他设备不要误在该户头下建账)。

(2)后续教学实验室老化设备整改、教学设备购置论证、教学实验室考核及国家部委有关数据填报等工作,都将以各单位实验教学中心设备专用子户头内的设备信息为依据。

4.时间安排

(1)各单位于2022年12月15日前,提交《实验教学中心设备管理户头清理申请表》纸质版,实设处根据申请统一办理并反馈办理情况;

(2)各单位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教学实验室设备清理和调拨工作。

5.联系人

主校区联系人:刘老师,办公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215室,电话:87543349-8003;

同济医学院校区联系人:杜老师,办公地址:同济行政楼118室,电话:83692406-802。


附件:1.实验教学中心设备管理户头清理申请表

         2.教学实验设备调拨简明操作手册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