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加入收藏 | 设为主页 | 联系我们
 
 
 
 
 
 
关于填报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     时间:2021-09-07 11:36:50     阅读次数:
 
 

关于填2020-2021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8号)(附件1)要求,我校需向教育部报送全校教学和科研实验室信息。为做好本次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是国家教育统计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教发厅函〔2020〕49号)(附件2)有关要求,认真填报并加强审核,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填报内容

填报内容为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SJ4)、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和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各基表表样、统计汇总表及填报说明见附件3。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填报数据的统计区间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如需往年数据,请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或加QQ群521804309(实验室管理系统)。

2.本次要求同时填报教学、科研实验室的面积、经费、成果、专任实验室人员等信息(科研课题组应纳入学院科研实验室统计),请各单位组织教学、科研等相关管理人员共同填报。

3.表间校验要求:“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与“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中的实验室个数及名称要保持一致,对应实验室的“实验教学运行经费”、“实验室房屋使用面积”数据应保持一致。

4.请各有关单位于2021年9月24日下班前将各基表及统计汇总表电子档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通过后提交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统计汇总表(基表无需打印)。

主校区联系人:刘莉;邮箱:liuli123@hust.edu.cn;电话:87543349-8003

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215室。

同济校区联系人:杜涛;地址:行政楼121室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8号)

2.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教发厅函〔2020〕49号)

3.各基表表样、统计汇总表及填报说明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