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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超导回旋加速器质子放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     时间:2021-07-07 16:14:32     阅读次数:
 
 

华中科技大学

超导回旋加速器质子放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说明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承担了华中科技大学医学超导回旋加速器质子放疗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本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超导回旋加速器质子放疗项目

2)建设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与三环线交汇处

3)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3997.28m2,建筑面积约9363m2,主要包括质子治疗区、科研办公区、配套用房等。质子治疗装置含屋顶层共设3层,为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建筑;加速器质子束流的产生、加速、输运和治疗都在地下一层。设置质子加速器一台,CT摸拟定位机2台,MR一台,配置2间旋转治疗室,1间固定治疗室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2)查阅期限: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止。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征求项目附近居民或单位人员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

2)本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主要关注的环保问题;

3)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及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五、公众咨询环评内容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咨询环评相关内容,具体联系方式见第()项。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本公示链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发表意见。

公众在发表意见或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时,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华中科技大学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7-87543515

E-mailzhizidao@hust.edu.cn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

联系人: 孟工

联系电话:010-69359908

E-mailmqs@mail.ciae.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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