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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抓细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     时间:2020-06-11 18:20:06     阅读次数:
 
 

各院系、有关单位:

全校各单位已于68日起恢复正常上班,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有关通知精神,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实验室准入管控

1. 各实验室在开展实验活动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先行整改合格。

2. 对实验人员必须核查其准入资质,凡准入培训不合格或未签订安全承诺书的,一律严禁进入实验室。

二、严格执行实验活动操作规程

1. 在开始实验活动前,做好实验所用材料、设备、能源、操作过程的风险识别,核查现有的各类技术性防控措施的有效性。

2. 在实验过程中,严格按照实验过程指导书或实验设备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操作人员所穿戴的防护用品应足以对抗实验风险可能产生的伤害。

三、切实做好应急防控预案

1. 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设施,如喷淋装置、洗眼器、灭火器材等,确保意外状况的应急之需,避免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2. 对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必须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演练,对烧伤、灼伤、试剂中毒等意外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处置药品。

四、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

1. 加强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放射源、生物病原体、高压气瓶、废液等各类危险源的日常监管,严格日常使用登记。

2. 加强实验室的日常检查,客观、真实、准确地记录日常检查情况,形成日志并存档备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6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