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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     时间:2019-03-25 15:28:14     阅读次数:
 
 

全校各相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江苏盐城“3.21”化工厂爆炸事件教训,预防和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校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要求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各单位立即全面梳理本单位所属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人员属于谁,谁就对该人员的生产安全负责”,“场所属于谁,谁就要对此场所的安全生产负责”,“业务属于谁,谁就要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责”。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

没有安全保障条件或安全保障条件不达标的实验室,不得开展教学科研相关实验活动,不得承担相关项目。不得以教学科研等名义降低安全标准和安全要求。对于不符合安全保障条件要求、安全隐患多且长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实验室,该停止实验的要立即停止,该关门的要立即关门。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内设各级各类组织的实验室安全责任,梳理各类实验室安全风险,明确防范措施、安全标准,加强安全教育,建立安全长效机制。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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