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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同济医学院实验动物尸体回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     时间:2019-01-07 09:16:41     阅读次数:
 
 

同济医学院各院(系、所、中心):

为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规范同济医学院实验动物尸体回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收工作流程

1、实验动物尸体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方可送至实验动物尸体冷藏室贮存。

2、老师或学生预先在实验动物中心(3号楼3楼办公室)登记信息、录入指纹(指纹录入联系人:周顺长,电话:83692760)后,凭指纹识别进入实验动物尸体冷藏室,根据动物尸体的体积,取用合适的实验动物尸体回收袋。

3、将经无害化处理的实验动物尸体转至回收袋内(注:回收袋内不允许放入任何针头、刀片等利器),拉紧密封条,放入冰柜内。

4、将自带的尸体包装袋放置于冷藏室内的垃圾桶内。

5、按照要求在实验动物尸体处置记录登记本上记录相关信息。

二、有关要求

实验动物尸体须经无害化处理、规范包装后放入实验动物尸体冷藏室中的冰柜内贮存。

实验动物尸体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放或随意丢弃在其他场所。凡有违反者,一经发现核实,将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校设[2018]3号)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举报电话:83692406,87559174。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实验动物中心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