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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     时间:2018-09-03 08:11:03     阅读次数:
 
 


全校各相关单位:

近日,我校收到《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8254号)《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2018年秋季学期重点督查和常态督查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学校拟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科研基地、实验研究场所、科研设施与装置、危险品储存处置场所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现将相关文件予以转发,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自查范围与自查重点

各单位在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的基础上,重点自查“通知”规定的“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以及“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二、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附件3),组织开展本单位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自查工作,并于910日前提交自查报告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汇总并经学校批准后上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

联系人:朱菁萍,罗丽艳;电话:87559174



附件:1. 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

                通知

2.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2018年秋季学期重点督查

    和常态督查工作的通知

3.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

4.  华中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