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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     时间:2018-06-08 09:08:19     阅读次数:
 
 


全校各相关单位:

依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及《教育部科技司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的通知》(教技厅〔2018110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校设〔201616号),现开展全校范围内2017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填报方式

为便于各单位开展填报工作,并确保填报内容符合教育部、科技部的数据标准及规范,本次采用网上填报,入口地址为http://210.42.109.180,或由实设处网站首页左侧“快速导航点击“大型设备数据填报”进入。填报功能使用方法详见填报人操作手册(附件1)和单位设备管理员操作手册(附件2)。

二、 填报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仪器设备为必填对象:

120171231日前在库;

2、单台(套)原值40万元及以上;

3、用于教学、科研工作。

如属涉密设备,须提供证明材料,经实设处核实后,不参加填报。

三、 填报内容

仪器设备在201711日至20171231日期间的使用机时及管理情况,详情可登入数据填报页面查看。其中,部分填报数据已从设备管理系统或上年度填报数据中导入,填报人核对即可。

四、 工作安排

        1、院系组织数据填报(617日前)

各有关单位设备管理员领取填报工作通知并报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单位部署、动员仪器设备领用人(或其指定代办人)尽快登入网上填报系统,完成数据填报。
        2
、院系审核数据并提交(624日前)
        
单位设备管理员网上核对本单位教职工填报的数据并导出标准表格,经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实设处,同时在网上完成审核提交。
        3
、实设处整理数据并上报(629日前)
        
实设处审查、整理、汇总全校数据,并按教育部、科技部要求上报。

五、 注意事项

1、本次填报数据同时用于学校2017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工作考核,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所填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不得瞒报、漏报。

2、系统将在624日自动关闭填报任务,请各单位切实加强组织动员,严格按照工作安排完成数据填报工作。因错过填报时间导致的一切后果,由领用单位及领用人承担。

3、如领用人信息缺失或登记有误导致网上填报工作无法进行,需单位落实设备领用人,经单位设备管理员进入填报系统补充或修改领用人后,再由领用人登入系统完成填报。

六、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主校区:唐颖,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A209,电话:87540224-8001

同济医学院校区:杜涛,办公室:同济医学院行政楼116,电话:83692406-802

网上问题咨询(QQ群号):781052550,进入时请注明院系、人事编号或学号、姓名。


附件1:填报人操作手册.PDF

附件2:单位设备管理员操作手册.PDF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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