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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     时间:2016-11-23 09:23:17     阅读次数:
 
 

各院(系):

为加强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提高本科教学实验室管理水平与实验教学质量,依据《华中科技大学实验室工作管理规定》(校设[2010]1号),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院(系)本科教学实验室工作考核。为做好本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院(系)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同时提交本科教学实验室年度工作信息表(2016年)(附件1)和本科教学实验室年度考核自查表(2016年)(附件2)。

2.本次考核工作将采取院(系)自查、专家现场抽查、集中评分等形式进行。专家将根据院(系)提交的信息表和自查表等材料结合现场抽查情况综合评分,根据结果,确定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奖状,以资鼓励。

3.本次考核数据统计区间为20161-12月。

4.附件1和附件2201715日前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5.现场抽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江琦;电话:87543349;邮箱:jq@mail.hust.edu.cn.

附件:

附件1:本科教学实验室年度工作信息表(2016年)

附件2:本科教学实验室年度考评自查表(2016年)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