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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要求加强对高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发布:实验室安全管理科     时间:2013-05-27 11:49:48     阅读次数:
 
 

新华社北京5月23日电最近发生的复旦大学校园投毒事件和南京理工大学实验室爆炸事件再次敲响警钟,教育部近日发出通知,重申要加强对高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各校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所属学校和本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使用、管理等具体情况,对涉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并要有针对性地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保管、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严格分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装。要建立购置管理的规范,对使用情况和存量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使各类危险化学品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建立从请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的记录和控制制度,确保物品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物资之间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通知要求对于危险化学品中的毒害品,要参照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要求,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的管理制度。对于搬迁或废弃的实验室,要彻底清查废弃实验室存在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时处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在确认实验室不存在危险品之后,各地、各部门和各校按照相关实验室废弃程序,选择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对废弃实验室进行拆迁施工。

原文地址: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1485/201305/1523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