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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进口设备办事流程
 
发布:进口设备管理科     时间:2012-11-29 15:45:35     阅读次数:
 
 

1.申购金额预算为单台件10万元(批量2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需由采购管理中心组织招标确定供货商和最终成交价格;并到采购管理中心领取中标通知;

2.申购金额预算为单台件10万元(批量2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通过网上竞价系统确定供货商和最终成交价格;提交从网上竞价系统下载的该项竞价的合同申请单;

3.申购单位从设备处主页“文档下载”项下“采购及进口管理”栏目中下载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进口设备申请表》,经所在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购单位与供货商签订技术服务协议,项目负责人签字,经进口设备管理科按要求进行审核后到采购管理中心加盖华中科技大学设备合同专用章;

5.申购单位从设备处主页“文档下载”项下“采购及进口管理”栏目中下载并填写《进口设备外贸代理竞价信息表》;

6.专项资金项目经费需进行经费审核;

7.付款方式为预付(原则上一万美金以下)的需提交预付申请报告,并经所在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8.申购单位按要求填写办理免税证明的用途说明;

9.由进口设备管理科组织进行网上外贸代理竞价确定外贸代理商以及代理费用;

10.申购单位凭委托代理协议和外贸合同办理请款手续;

11.申购单位按照学校进口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实施办法进行验收;

12.申购单位按固定资产验收建帐工作流程办理报帐建帐手续;

13.自免税进口科教仪器设备进口之日起接受海关稽查三年,监管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