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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设备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     时间:2021-12-14 16:40:57     阅读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国资办印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现启动2021年度学校设备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1.清查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2.清查范围:所有权属于华中科技大学的仪器设备资产。

二、工作内容和步骤

1.对设备实物进行清查盘点,检查建账数据是否真实合理,存放地是否准确,资产标签是否完好,有无账实不符情况。

2.单位可借助学校设备管理系统的“设备清查”功能对在库设备进行网络化清查盘点。(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3.盘点完成后,如有账物不符的情况,单位需对盘盈/盘亏设备资产做出详细说明,对发现的问题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建议,形成《2021年度仪器设备清查盘点报告》(详见附件2),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2年1月4日前交至实设处;对于有账无物或有物无账情况的,需同时提交相关清单(详见附件3、4)。主校区单位报送实设处设备及进口管理科(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209室)余老师,将电子版发至yukai@hust.edu.cn;同济校区单位报送同济医学院行政楼121室杜老师,电子版发至2797580353@qq.com

 

附件:1.设备管理系统清查盘点操作手册

      2.2021年度仪器设备清查盘点报告(参考模版)

     3.有账无物仪器设备清单(样表)

    4.有物无账仪器设备清单(样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2月14日